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公告

时间:2024-03-25 阅读:86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天津 高校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4年3月2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和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4第二批公开招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计划》(见下表)。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4第二批公开招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工作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8.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至日期。如“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10.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具有相应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首次报名自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即2024年4月3日开始接受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本方案所涉及岗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应聘简历发送至工作邮箱(jtxylzgz@***)。个人应聘简历应包括下列材料:

①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以及学院配套条件要求等。

②本人学习及工作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

③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包括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等;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④主持或参与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历年社会保险详细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等。

⑦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和招聘部门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截止时间等安排将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核

学院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务部联合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教学能力和学术报告等面试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保留1位小数,考核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教学能力或学术报告等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教学能力考核成绩×50%+学术报告等考核成绩×50%

面试考核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成绩与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

(四)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到指定的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于隐瞒、误导、虚假填报个人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院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考察对象进行准入查询。查询考察对象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考察对象性侵违法犯罪等信息。考察对象未通过准入查询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考察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我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院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按学院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个月)。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学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递补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 〔2011〕10 号文件执行递补。履行上述程序后仍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报名通知及后续工作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拟聘人员按学院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个月)。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学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我院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7912517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7911272

天津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天津教师招聘网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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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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