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验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04 阅读:119
天津市实验小学
天津 小学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小学始建于1948年,是天津市教委唯一一所直属小学。学校位于市中心,毗邻人文气息浓厚的天津“五大道”。学校秉承“实验、创新、发展”的校训,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工作中,积极发挥着示范校和窗口校的引领作用。

近五年来,学校先后荣获教育部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教育部中小学科学实验基地校、全国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学校、全国中小学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校2024年拟招聘会计2人、档案管理员1人、科学教师1人、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和工作技能;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7)岗位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8)符合天津人才引进落户相关政策;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参照《天津市实验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见附件《天津市实验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3月1日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

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

(二)报名、网上审核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0日16:00至3月15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3月10日16:00至3月1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3月10日16:00至3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审核情况。通过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将按照文件要求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3月18日14:00至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9:00,从报名网站(http://***)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所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均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应聘教师岗位(科学教师、语文教师、道德与法治教师、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比60%,主要考察应考者所任工作岗位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占比40%,主要考察应考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应聘非教师岗位(档案管理员、会计岗位)笔试内容如下:

1.档案管理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写作)。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知识和技能。

2. 会计岗位。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财会类)。主要测评考生从事会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知识和技能。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安排计划于4月3日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发布。考生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原件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面试人员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有效期内);

2.应聘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对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师范专业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开具证明,证明其属于面试认定范围,务必在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如不能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2024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应提供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应聘会计岗位的考生除外);

4.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学证明,加盖公章且内容包括:政治面貌,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等信息。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1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6.应聘档案管理员、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人员须由关系所在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如3或4中已包含政

治面貌的证明亦可);

7.其他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

以上材料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资格复审通过考生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公布,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持身份证(有效期内)、《面试准考证》。未携带以上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若面试当天某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按照实际到场考生人数进行面试。

1.应聘教师岗位

(1)第一阶段

 模拟授课及答辩。考生现场抽取上课内容,准备30分钟后进行现场模拟讲授,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考生模拟讲授及答辩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第一阶段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其中模拟授课占80%,答辩占20%。

(2)第二阶段

现场授课。考生依据《面试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到校,现场抽取上课内容,30分钟准备后进入教学班进行现场讲授,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第二阶段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面试两个阶段成绩按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总成绩(即面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50%+第二阶段成绩*50%)。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阶段授课成绩高者排前。

2.应聘非教师岗位(档案管理员、会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考生依据考官提问作答,主要测评考生对所应聘岗位工作了解、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3.总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值均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情况在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进行公布。

(六)体检

总成绩设60分及格线,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没有进入体检的资格。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对因考生本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遇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情况,学校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出现缺额的情况,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六、聘用及待遇

学校办理拟聘人员备案后,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9787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03185

天津更多教师招聘公告请点击>>> 天津教师招聘网

天津市实验小学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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