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1年4月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硕士等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7.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9.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10.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1.体育教学部、汽车与交通学院、工程实训中心岗位(岗位编号:21114201、21114202、21114203)
应聘人员请于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将填写后的报名表(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szk@***
2.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学工部、研究生处、医务室岗位(岗位编号:21114204、21114205、21114206、21114207、21114208)
应聘人员请于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根据报名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及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等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学工部、研究生处、医务室岗位的应聘人员(岗位编号:21114204、21114205、21114206、21114207、21114208),若报考岗位取消,原报名人员可在4月28日9:00至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1.体育教学部、汽车与交通学院、工程实训中心岗位(岗位编号:21114201、21114202、21114203)
笔试为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
笔试具体安排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学工部、研究生处、医务室岗位(岗位编号:21114204、21114205、21114206、21114207、21114208)
笔试分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等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1.体育教学部、汽车与交通学院、工程实训中心岗位(岗位编号:21114201、21114202、21114203)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以试讲、答辩、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2.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学工部、研究生处、医务室岗位(岗位编号:21114204、21114205、21114206、21114207、21114208)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实践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期满,由实践部门出具岗位实践综合鉴定,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或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期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聘用人员为学校正式员工,学校与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不接收本校正式职工直系亲属来校工作。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如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或取消,调整后的各环节安排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2-88181506 洪老师
监督电话:022-8818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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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硕士等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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